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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
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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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不予办理。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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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到机动车查验区查验机动车,领取机动车查验凭证;(变更预约出租或者预约出租转非的免查验)

第二步大厅业务办理窗口提交资料,缴费,领证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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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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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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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行驶证:                           每本  10元

 

主办单位: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技术支持:四川同远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