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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
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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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事故或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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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及时拨打110或122报警。

第二步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第三步:交警到达现场固定证据后,当事人要服从交警指挥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第四步:交警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证据,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三日内制作。

第五步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当场进行调解

第六步赔偿可选择自行协商赔偿或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履行赔偿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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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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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冬季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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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凭证
主办单位: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技术支持:四川同远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