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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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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3、自2022年10月1日起,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摩托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超第6年、第10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向公安机关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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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可直接下载交管12123申请办理或者到大厅业务办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领证。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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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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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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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实现联网核查的,免于提交纸质凭证)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实现联网核查的,免于提交纸质凭证)
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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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主办单位: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技术支持:四川同远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