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搜索
注销校车驾驶资格
办理须知
点击查看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换领机动车驾驶证: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五)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六)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

第一步:申请人到大厅业务办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缴费,领证。

 

办理地点
点击查看
办理时间
点击查看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需费用
点击查看

驾驶证工本费:10

主办单位: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技术支持:四川同远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