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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
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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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驶证应当不具有记满12分、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2、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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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申请人通过交管12123线上办理或者到大厅业务办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缴费,领证。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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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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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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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工本费:10元

主办单位: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技术支持:四川同远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