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2、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到机动车查验区查验机动车,领取机动车查验凭证;
第二步:大厅业务办理窗口提交资料,缴费,领证。
机动车行驶证: 每本 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