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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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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部队驻地提出申请;

2、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不能超过有效期;

3、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换领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之一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

4、2023年6月1日起,申请换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满足服役期间具有大中型客货车安全驾驶经历的条件,考试科目一,免考科目三;对同时申请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外,还需参加中型客车科目三考试;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5、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换领驾驶证,仅允许换领一次;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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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申请人应先到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取得该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二步大厅业务办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三步:现场预约成功后缴费并按时参加考试(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

第四步:考试合格领证。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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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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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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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工本费:                    每证              10元

汽车、低速货车科目一:     每人/次   100元

汽车、低速货车科目三:     每人/次   200元

三轮车、摩托车科目一:     每人/次   100元

三轮车、摩托车科目三:     每人/次   80元

主办单位: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技术支持:四川同远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