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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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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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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大厅业务办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缴费领证。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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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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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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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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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证书:                       每证  10元

主办单位: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技术支持:四川同远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