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线上办理或者到大厅业务办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缴费,领证。
汽车反光号牌: 每副 100元
挂车反光号牌: 每面 50元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 每副 40元
摩托车反光号牌: 每副 35元
机动车临时号牌: 每张 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