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2、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应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
3、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4、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到机动车查验区
查验机动车,领取机动车查验凭证;
第二步:大厅业务办理窗口提交资料,缴费,领证。
机动车行驶证: 每本 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