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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
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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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注册登记的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2、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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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装车用尾板办理流程:

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步:到机动车查验区查验机动车,领取机动车查验凭证;

第三步:大厅业务办理窗口提交资料,缴费,领证。

2、拆除车用尾板办理流程:

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到机动车查验区查验机动车,领取机动车查验凭证;

第二步:大厅业务办理窗口提交资料,领证。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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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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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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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行驶证:                           每本  10元

主办单位: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技术支持:四川同远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