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2、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1、加装、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办理流程:
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步:到机动车查验区
查验机动车,领取机动车查验凭证;
第三步:大厅业务办理窗口提交资料,缴费,领证。
2、拆除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办理流程:
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到机动车查验区
查验机动车,领取机动车查验凭证;
第二步:大厅业务办理窗口提交资料,缴费,领证。
机动车行驶证: 每本 10元